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喺 2025 年 5 月 1 日生效。新制度實施一年後,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已成為香港僱主需要持續管理嘅成本、紀錄同人力規劃議題。
由過渡日起計嘅服務期,僱主唔可以再使用強制性僱主強積金供款所產生嘅累算權益,對沖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安排不具追溯力;如果僱員喺過渡日前入職,並喺當日或之後離職,計算可能同時包括過渡前同過渡後部分。
點解 2026 年需要再檢查
新制度運作首個完整年度,僱主應實際檢視僱傭日期、工資、強積金供款、自願性供款同終止僱傭付款紀錄。如果原始資料不完整,或者唔同團隊採用嘅假設不一致,計算就容易出現問題。
HR 而家應該檢查嘅紀錄
- 僱員入職及離職日期。
- 計算涉及嘅工資及薪酬紀錄。
- 強制性及自願性強積金供款紀錄。
- 任何職業退休計劃或合約約滿酬金安排。
- 政府資助申請需要嘅證明文件。
- HR、薪酬同財務之間嘅審批及付款步驟。
資助同人力規劃要注意嘅地方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助計劃」會喺 25 年期間分擔僱主支付過渡後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嘅開支。合資格僱主應喺支付相關款項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因此內部負責人要清楚文件準備時間。
想了解計算實例,可以參考我哋嘅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兩部分計算指南。
我哋嘅看法
取消對沖同時係一個實際營運議題。僱主需要可靠紀錄、一致計算方法,同受影響僱員作清晰溝通。複雜個案應該喺確認數字前先作詳細覆核。
HR 而家可以採取嘅行動
將內部流程寫成文件、指定負責人,並用一個跨越過渡日嘅個案測試計算。僱主檢視行政資源時,亦可以了解我哋嘅薪酬外判服務或secondment 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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