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專題

取消強積金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兩部分計算實例

iTalent 薪酬福利及合規資訊
iTalent 薪酬福利團隊
關注我們
LinkedIn logo in white on a blue square background, representing the professional network

由 2025 年 5 月 1 日起,香港計算遣散費同長期服務金多咗一個步驟。計算公式本身冇變,但如果僱員嘅服務期跨越呢個日子,有關款項就要分兩部分計算,而兩部分嘅對沖規則唔同。以我哋經驗,呢個係發薪出錯最常見嘅地方。

有咩變化,有咩維持不變

由過渡日即 2025 年 5 月 1 日起,僱主唔可以再用強制性強積金供款所產生嘅累算權益,對沖僱員喺該日或之後服務期嘅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自願性供款嘅累算權益,則仍然可以用嚟對沖過渡日前後嘅服務期。

基本計算公式維持不變。以月薪僱員為例,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係每服務一年,按最後一個完整月工資嘅三分之二計算;月薪上限為 22,500 港元,總額上限為 390,000 港元。僱員亦可以選擇以最後 12 個月嘅平均工資計算。

取消對沖安排並冇追溯力,所以先要分兩部分計算。

兩部分計算點樣運作

過渡前部分:涵蓋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為止嘅服務期,按當時嘅工資以標準公式計算。僱主仍然可以用強制性同自願性供款嘅累算權益對沖呢部分,無論供款係幾時作出。

過渡後部分:涵蓋 2025 年 5 月 1 日或之後嘅服務期,計算方法相同,但按較接近終止僱傭日期嘅工資計算。呢部分只可以用自願性供款對沖,唔可以用強制性供款。

計算例子

一名僱員月薪穩定為 22,500 港元,喺過渡日前服務兩年、過渡日後服務三年,合共五年。

  • 過渡前部分:(22,500 x 2/3) x 2 = 30,000 港元
  • 過渡後部分:(22,500 x 2/3) x 3 = 45,000 港元
  • 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合計:75,000 港元

僱主仍然可以用強制性供款嘅累算權益對沖過渡前部分嘅 30,000 港元。但過渡後部分嘅 45,000 港元,除非僱主有足夠自願性供款對沖,否則需要以現金支付。同舊安排比較,呢個係終止僱傭嘅直接現金成本增加。

其他注意事項

  • 如果兩部分合計超過 390,000 港元上限,超出嘅數額會先由過渡後部分扣除,以保障過渡前部分嘅權益。
  • 月薪僱員如果喺過渡日前服務不足一個月,過渡前部分會按入職後第一個完整月嘅工資計算。日薪或件薪僱員如果喺過渡日前工作不足 30 個正常工作天,則以首 30 個正常工作天內任何 18 日嘅工資計算。
  • 喺 2025 年 5 月 1 日前已經離職嘅僱員唔受影響,僱主仍然可以用強制性同自願性供款對沖全數款項。
  • 政府推出為期 25 年嘅資助計劃,協助僱主分擔過渡後部分嘅成本。合資格僱主須喺支付款項後三個月內申請。
  • 勞工處嘅網上計算工具可以按個別個案計算兩部分數額,建議喺落實任何終止僱傭款項前使用。

HR 而家應該檢查嘅地方

對於每一位服務期跨越 2025 年 5 月 1 日嘅僱員,計算前先確認過渡前同過渡後嘅準確服務年期。年期計錯,會同時影響應付金額同可對沖嘅數額。

喺薪酬紀錄中分開追蹤強制性同自願性供款嘅累算權益,因為只有自願性供款可以對沖過渡後部分。預算方面,應將過渡後部分視為現金成本,而唔係假設強積金可以覆蓋;如果款項符合資格,亦要喺三個月內申請政府資助。

我哋嘅看法

呢方面嘅合規風險,主要係計算問題,而唔係法例詮釋。公式同上限冇變,但每次終止長期服務僱員嘅僱傭,都需要兩個日期、兩個服務年期同兩次對沖檢查。計錯兩部分嘅分配,係可以避免但會直接帶嚟現金成本嘅錯誤。

如果你需要協助檢視發薪流程或終止僱傭計算,歡迎聯絡 iTalent 團隊。我哋亦提供薪酬外包服務,適合希望交由專業團隊處理嘅僱主。

歡迎與我們聯絡,了解切合您需要的人力資源服務

名字

姓氏

電郵地址

聯絡電話

What service are you looking for?

查詢內容

Max file size 10MB.
Uploading...
fileuploaded.jpg
Upload failed. Max size for files is 10 MB.
Submit now
Thank you! Your submission has been received!
Oops! Something went wrong while submitting the form.
您可能亦會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