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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loyment Law

取消強積金對沖資助怎樣計?3 個例子看懂上限與分界

以三個例子看懂取消對沖資助首三年計法:轉制後淨額、三千元負擔上限、五十萬元界線,以及全數付款後的申請限期。

iTalent

October 15, 2026

計算機、電腦與筆記紙,配合僱主資助預算規劃主題

「取消對沖後,僱主每名員工只需負擔 $3,000?」這個說法有條件。要看終止僱傭合約的日期、該僱主同一資助年度的合資格款額,以及個案落在 $50 萬界線內還是界線外。

以下集中解釋資助計劃首 3 年,即 2025 年 5 月 1 日至 2028 年 4 月 30 日的計法。僱主必須先向僱員支付全數應付款項,再申請資助;不能只付 $3,000,要求僱員等待政府補足。資助計劃安排

先找出「轉制後淨額」

資助只涵蓋 2025 年 5 月 1 日起的僱用期所產生的合資格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支出。

先計出轉制後部分,再扣除仍可依法對沖的款項,例如適用的僱主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計劃以實際支付的轉制後淨額,與法定轉制後淨額兩者中較低者作為計算基礎;額外恩恤金不會自動納入。

下文稱這個基礎為 N。例如,法定轉制後部分是 $15,000,沒有其他對沖,僱主亦已全數支付,N 就是 $15,000。淨額及資助計算說明

首 3 年:先看是否全數落在 $50 萬內

這個 $50 萬,是同一僱主、同一資助年度、所有相關僱員的合資格轉制後淨額累計。不是公司營業額,也不是每名員工各有 $50 萬限額。

若個案全數落在界線內:

政府資助=「N × 50%」與「N − $3,000」之中較高者

換成僱主較易使用的算法:

僱主最終負擔=「N × 50%」與「$3,000」之中較低者

如果全數落在界線外,政府資助為 N 的 50%,僱主負擔另外 50%,沒有 $3,000 負擔上限。首 3 年比率及年度界線

例子一:N 是 $15,000,全部在界線內

  • 按 50% 計:$15,000 × 50%=$7,500。
  • 按 $3,000 負擔上限計:$15,000 − $3,000=$12,000。
  • 取較高資助:$12,000。
  • 僱主最終負擔這部分:$15,000 − $12,000=$3,000。

這是先支付 $15,000、其後獲 $12,000 資助的結果。若另外仍有轉制前部分需要支付,該筆支出不能在這個例子中忽略。

例子二:N 只有 $4,800,全部在界線內

  • 按 50% 計:$4,800 × 50%=$2,400。
  • 另一算法:$4,800 − $3,000=$1,800。
  • 政府資助取較高者:$2,400。
  • 僱主最終負擔:$2,400。

$3,000 是負擔上限,不是每宗個案必須支付的固定金額。

例子三:同一宗個案跨越 $50 萬界線

假設按計劃排序後,同年度排在前面的個案已佔 $480,000;現在這宗個案 N 為 $40,000:

  • 界線內餘額:$500,000 − $480,000=$20,000。
  • 界線外部分:$40,000 − $20,000=$20,000。

A. 界線內:$3,000 上限要按比例分配

按比例負擔上限=$3,000 × $20,000 ÷ $40,000=$1,500

界線內資助取 $20,000 × 50%=$10,000,與 $20,000 − $1,500=$18,500 之中較高者,即 $18,500。

B. 界線外:按 50% 計

$20,000 × 50%=$10,000

C. 合計

政府資助=$18,500 + $10,000=$28,500

僱主最終負擔=$40,000 − $28,500=$11,500

跨線個案不能把整筆 $40,000 都套用 $3,000 上限,也不能把整筆都當成界線外。跨線計算步驟

$50 萬位置不是先到先得

服務中心會把同一資助年度的獲批個案,按合資格轉制後淨額由大至小排序。新個案獲批後,排序及先前資助款額可能調整,差額亦可能在新一筆資助中扣減。

因此,上述跨線例子中的 $480,000,是按計劃排序後的累計額,不能單憑「之前已提交多少申請」推算。排序及調整安排

申請前,核對年度、資格及限期

資助年度由每年 5 月 1 日至翌年 4 月 30 日,以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劃分,而不是申請日或付款日。目前第 2 年是 2026 年 5 月 1 日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第 4 年起比率及上限改變,不能繼續沿用本文的首 3 年公式。

合資格個案須涉及法定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僱主在轉制後全部或部分僱用期內須依法為僱員參加強積金及供款,或屬獲豁免職業退休計劃的相應情況。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須在 2025 年 5 月 1 日至 2050 年 4 月 30 日內,而相關轉制後支出不可已獲或將獲其他政府資助全數承擔。完整資格及申請要求

全數支付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申請不獲受理。提交前備妥:

  • 僱主登記資料及銀行戶口證明。
  • 僱傭及離職紀錄、工資紀錄和計算明細。
  • 強積金/退休計劃及可對沖款項證明。
  • 全數付款證明,以及所需僱員同意及授權文件。

先用政府計算工具核對款額,再按申請文件清單整理資料。做現金流預算時,應先預留全數應付款項,將其後收到的資助另列一項。

更新日期:2026 年 10 月 15 日。

延伸閱讀: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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